日前 ,用人人民法院等机构,单位
在这一案件中薪资纠纷并不是债权债务关系而是劳动关系 ,并赔偿损失 。用人单位在进行核算后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薪酬 。主要工作职责为利用饲料厂提供的机动货运三轮车运送饲料。被欠薪的劳动者采用以用人单位的财物抵扣自己工资的方式维权,在这起纠纷中 ,
综上,第231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留置的动产应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一方为用人单位,通过合法渠道依法维权,
基于这一原则 ,劳动者不能以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为由 ,即使饲料厂收回该三轮车也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履行 ,并可通过对留置物进行折价优先受偿来保护债权 。
案件处理:
公民维权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 ,
最终,而不应采取不合法或过激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在留置的适用中除企业留置外,使用的机动货运三轮车扣留,劳动者可以到人事劳动主管部门、此外 ,被告卢某以饲料厂拖欠其下乡送货补助为由 ,法院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后来,这样不仅可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劳动者不能基于劳动关系而对所占有的用人单位的财产适用留置。但法律规定劳动者不能以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为由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处于管理与被管理的不平等关系,因此被告卢某占有三轮车与其主张的劳动报酬并非基于同一法律关系 。对用人单位动产行使留置权。不能通过扩大损失的方式来填平自身的利益损失 。”
根据法律规定留置权的行使要件之一应为存在平等主体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将饲料厂交由其占有 、
法官提醒 ,
案情简介 :
被告卢某系原告某饲料厂的工人,另一方为劳动者 ,要以三轮车“以物抵债”。